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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選擇評估方法的過程和依據(jù);
(二)評估方法的運用和邏輯推理計算過程;
(三)資本化率、折現(xiàn)率、價值比率等重要參數(shù)的獲取來源和形成過程;
(四)對初步評估結論進行綜合分析,形成最終評估結論的過程。
第四十八條 注冊資產(chǎn)評估師可以根據(jù)評估業(yè)務性質、委托方和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的要求,合理確定評估報告的詳略程度。
第六章 附 則
第四十九條 本指導意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。